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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14年度臺南市獎勵廠商辦理會議與展覽及國外與本市參展補助計畫

114年度臺南市獎勵廠商辦理會議與展覽及國外與本市參展補助計畫
如何申請臺南市國外參展補助計畫 ?
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至114年10月31日,並最遲須於補助會議、展覽、參展首日之前30日提出申請。 |
申請補助之會議、展覽、參展其首日需介於 |
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 |
申請方式 |
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投資商務科」, |
申請臺南市國外參展補助計畫符合那些資格 ?
1. 依法設立之本市公司、商業、工廠,向本局提出申請。 |
2. 本同一申請廠商或同一負責人同一年度向本局提出申請補助以申請一案展覽(含國外參展及本市參展)為限,另經費用磬不再補助。 |
3. 每一參展廠商使用攤位之標準展格面積至少需8.1平方公尺以上。 |
4. 國外與本市參展之補助款經費限用於「場地租金費」支出項目,最高補助額度不得超過場地租金費用之50%,核銷時應檢附場地租金費之收據憑核。 |
5. 國外參展:本計畫所補助之國外參展,係參展地點於國外,並請依照國貿署已公告核准補助之國際展會。 |
申請臺南市國外參展補助計畫可獲得多少補助金額 ?
國外參展:單一展覽每一臺南市參展廠商,每個攤位最高得補助5萬元,每增加1個攤位增加補助1萬元,補助上限最高8萬元整。 |
申請臺南市國外參展補助計畫聯絡方式?
聯絡人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投資商務科,(06)298-2810 |
申請文件 | 請至「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文件下載-投資商務科,查詢下載。 https://economic.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5140&s=8708990 |